您好:我想问咨询一下,我正在办理辞职,但是我问单位在辞职后多久可以将自己的五险一金提出,单位说时间不能确定,2010年的钱还没给我们这批人打到社保的账面上,所以提不出来。还说我们这批人是统一给办理,不能够给我单独提取,请问这个合法么?最长时间为多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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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
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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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短时间内没有找到工作或暂时不想工作的,这种情况可以选择灵活就业;可在人才市场缴纳社会保险,找社会保险代缴机构缴纳相关社保费用。如果选择自己缴纳,目前个人去社保局缴纳社保只能交两种,即养老和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都是交不了的,而且还必须去你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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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流程为:
1、确认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已经结算,凭原单位的离职单拿到社保转移单。
2、在新的社保缴纳地确认缴纳社保,并已存在社保账号。
3、凭新的社保缴纳凭证,个人身份证,原社保所在地开具的社保转移单到当前的社保所在地进行社保账户的异地接续。
根据国家的最新社保政策,转移时只转移缴纳社保的年限,不转移缴纳金额。目前,社保的全国转移已经开展。但是,住房公积金部分在离职(特别是异地就业)的时候,是可以一次性结清的。
其中,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部分都可以拿到。个别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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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