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请教个问题,我的父亲因为到了70岁要领一份年龄工资,可身份证和档案年龄不一致,档案比身份证大两岁,实际也是大两岁,到当地养老处问了,他们说99年有新规定,99年5月份以后退休的以档案年龄为准,以前退的以身份证为准,而我父亲是98年退的,所以只能再等两年才能得这笔钱,对吗?

2018-10-31 21: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需要从个人工资里由企业扣除。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1.5%,个人
    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
    (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
    (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 【工人 退休】《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
    (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1、领取退休工资需符合退休年龄以及缴满符合职业年限的养老金,需要视自身的职业和年龄而定。  
    2、一般养老金至少要交满十五年。  
    3、按照目前政策,交了13年的养老金,是没有的退休工资的。  
    4、按照规定需要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方可申请领取退休金。  缴费不足15年的处理:  1992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不满10年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终止基本养老关系。1992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达到退休年龄,不享受按月计发基本养老待遇,只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可领养老保险的退休条件:  答:达到法定年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以领取养老金。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也可以领取养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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