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来在一家集体企业上班,现企业停产,但我的劳动关系还在(帮我交社保,三金,最低标准,已交了26年,可能近一两年企业要拆迁,可能会有补偿金)。现在有一家外企马上想录用我,工资3000元/月,但必须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请教专家,是保持关系还是解除关系?哪种对我比较有利。谢谢!(66年出生)

2018-10-31 22:5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按员工的真实工资申报社会保险可以去单位所在地区社保中心投诉,应该由公司限期补足差额部分,逾期未补足的,由相关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离职后劳动关系依法解除,公司应该先终结你的社保缴纳,同时办理失业登记。你可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同时取得离职证明。因你是个人意愿离职的,不可以拿到失业金。
    离职后,若你在公司当地继续工作的话,社保不需要转移,可自行续接。
    若到其他地方工作,需要进行社保转移,具体是:在新缴纳地社保局打印出社保缴纳证明并取得社保转入证明单,拿单和原来的社保手册到原缴纳地办理转出手续,拿所有手续到新社保中心办理转入手续。
    另:现行社保转移只转移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部分不转移。国务院现正要求各地方进行社保统一,统一后社保支持全国转移且全部转移,建议你可将社保暂不转移,待统一后再续接。
  •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没有补偿,一般辞职就会停缴。
    如果是公司提出,需要一些辞退通知什么的,而且还有按合同上写的工资数额补偿你,一年补一次,到合同期限为止。
    至于社保关系有两种办法:一是你去人才办理个人存档,同时委托人才替你缴纳社保(这可以延续你的社保不间断,但至少要委托缴纳半年才行);二是你先别管社保,等找到新单位再继续交,中间间断的可以与新单位协商,你自己出钱单位给你做补缴(这种办法补缴需要你出很多钱,因为单位承担部分比例很高的,感觉不值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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