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厂方克扣我工资,后申请仲裁后厂方不服提出上诉,本人需不需要请律师

仲裁
2018-11-01 07:5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一般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作为劳动者,单位向法院起诉的,积极应诉即可。
      在法院开庭前,劳动者作为被告应当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即使是仲裁时已提交的,在诉讼阶段还要重新提交。
    此外,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