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期间是如何发放工资问题的?  是按基本工资发放还是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  各位律师请帮帮忙吧

2018-11-01 09:4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就应当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以及缴纳保险,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以及绩效奖金、法定补贴等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则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在必要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去法院申请诉讼。
  • 工伤赔偿中的工资基数因为项目不同,统筹地区不同区别,但均指应发工资。涉及到基数计算的一般为:rr
    一、本人工资r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本人工资用于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些省市规定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本人工资为基数。rr
    二、社会平均工资r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或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为准。r社会平均工资用于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费、和生活自理障碍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rr
    三、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r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按国家统计局、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计算,用于计算工伤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
    四、原工资r原工资是指遭受事故伤害前的工资,用于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r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r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r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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