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北京人。 我父亲在1938年参加工作,2009年11月去世的他应享受的葬礼费用和抚恤金是多少?

2020-07-30 06:2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我国还规定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 具体请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
  • 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