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证据什么时候提交,受理书上没有规定时间,是在开庭时交吗?还是在前一天交?

仲裁
2018-11-01 10:3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的期间,是仲裁院、当事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调解仲裁行为应遵守的时间。狭义的期间指期限,广义的期间包括期限和期日。劳动仲裁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仲裁的期间,是仲裁院、当事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调解仲裁行为应遵守的时间。狭义的期间指期限,广义的期间包括期限和期日。一般所说的期间是指期限,不包括期日。下面介绍几种在调解仲裁过程中的期间:   立案: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立案。   文书送达: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答辩书的提交: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反申请的受理: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开庭及组庭通知的送达: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结案: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提起诉讼:当事人对非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撤销: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 劳动仲裁时间规定:【劳动争议仲裁 程序 期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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