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家好:我10月8日就劳动纠纷问题申请的劳动仲裁,至今快4个月了,才给解决工资的一部分,仲裁说已经到他手上了,但他叫我写撤销仲裁申请,否则就不给我钱,而且这只是工资的一部分,也是我应得的工资报酬,何况还有其他问题没解决,因此我没写撤销申请,他就没给我钱。这4个月以来我一分钱都没见着,也就等于一点问题都没解决。按照劳动争议仲裁法,裁决期限是45天,有特殊情况时最多不得超过60天,逾期没解决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吗?请多多指教,谢谢!

仲裁
2018-11-01 12:1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的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管辖: 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
    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劳动纠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职工和用人单位(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具有经营权的用人单位),即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