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别人的土地用于经营,造房造井,现在对方回收土地,能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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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承包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如果承包人死亡,其家庭消亡的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土地。如果承包户部分人员死亡,其家庭还存在,由其它家庭成员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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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 你的建筑以及设施如果能惠及到他的话 要经济补偿是可以的 如需帮助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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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得到赔偿,协商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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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