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父母先出资,结婚后我们决定一起偿还。 现在还没拿到证明书。 请准备房地产证明书,写上我的名字

其它
2020-07-31 05:3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由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的,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后由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但是产权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通常这种情况下就视为对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房是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否则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的时候,该房屋就应该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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