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和外边的女人生了小孩 可是她们沒有以夫妻感情同居生活 我可以告她们重婚罪吗 她们用无需受法律法规的惩罚

2020-07-31 06:3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半年以上的,涉嫌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社会上的“包二奶”、“包二爷”、养情人行为。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构成重婚。
  • 婚外同居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那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实践中有两种形式,一种为法律上的重婚,第二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因此,婚外同居一般情况下不算重婚,但是如果婚外同居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也可以构成重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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