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具体情况是:本人半月前去一家公司面试,应聘职位是设计主管。给本人面试的是设计经理。该经理当场表示可以立刻就职,因本人尚未离职,故推迟到半月之后。期间和此公司的人事部确认过,没有问题。

到上班那天,该公司的总经理表示,本人不适合主管职位,可以降薪到其他职位。与本人意愿不相符。

问题是,因为要到该公司上班,本人在附近租了一套房子,投入大概6千。

如果不去上班,这笔费用基本浪费。如果去,职位和薪水又不满意。所以比较为难。不知道您有什么建议?

附:未签署协议

2018-11-01 17:1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1、公司没有法律依据的辞退任何人都是违法的。
    2、公司给你降职降薪,你可以以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主张经济补偿金
    3、如果单位要辞退你,你要公司给你出具一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要求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的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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