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耍搬迁了,我的原工作岗位不存在了,因为我所在部门原有机械全部转卖到别的厂家了,公司给一部分员工赔偿金解除关系,可不给我们几个人赔偿,要给我们转岗,我们不同意,让我们自己辞职,得不到补偿,我们住在公司宿舍得不到妥善安置就不搬家,违法么?

2018-11-01 18: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既然签了离职和解协议,就证明你们双方已经过协商,你已承认协议上的内容。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进行协商,劳动者也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请求三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或不能达成共识,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才能进行申诉。
    既然你和公司已签订离职协议,则视为此事已终结,除非你们的协议存在违法签订的情况,否则不能再提起仲裁或申诉。

  • 1、你的辞职事实上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应依劳动合同来确定你的违约责任,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你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如果你要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劳动合同解除后,企业应为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存在办理调动的问题),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办理,你有权起诉。
  • 转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中对此约定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不接受转岗即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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