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起诉离婚,我女儿十岁,我儿子十八岁,我女儿能长大吗?

离婚
2020-07-31 16: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 长是否有利等因素;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但不 尽抚养义务等原因的除外;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其由谁抚养,要尊重子女自己的选择;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准许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除适用几个原则外,还要多方收集证据,让法院有理由相信由你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起诉要抚养费
  • 您好,如果您们双方协商好了是可以的。如果是诉讼离婚,根据您的表述,您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