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企房地产工作三年,现在怀孕了,请问我可以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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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关于妇女产假的规定:
1、女职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假可以提前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没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婚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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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产假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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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
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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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