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夫妻房本上带彼此的姓名,是夫妇相互有着,一方过世,房地产如何切分,

2020-07-31 21:5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条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有关改姓名的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 你好,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等。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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