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和丈夫离婚。 但是,我老家借了几万元钱还了他债。 不借。 离婚后可以回到这笔钱吗?

离婚
2020-08-01 00:4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如您双方有调解书或判决书确定孩子父亲应负担多少抚养费,您可直接持生效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如双方有自己达成的协议,协议离婚的,可持协议向法院起诉。如原协议父亲不负担抚养费的,可由孩子以自己名义、您担任法定代理人,起诉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待法院调解或判决后,持生效文书申请执行。
    3、您双方如能进一步协商成功,则不必起诉,协商不成的再起诉。
  • 如果该笔钱款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的前提下,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需要夫妻俩一起偿还,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办理离婚登记的,不要钱。(照相费另算)。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会收取诉讼费50-300元。离婚时要求分割的财产价值超过2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
    0.5%交纳诉讼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