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

1、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范围?

2、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服务公司有什么区别?如果有区别,那劳务派遣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又是什么?

3、公司抬头能不能写“xxxx信息咨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或者加个服务二字)

2018-11-02 08:0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未执行,发生争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处以罚款;

      
    2、 劳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

      
    3、 劳务派遣公司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滞纳金。
  • 劳务派遣工非正式员工。正式职工是指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范围:  
    1、 提供国家人事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2、 提供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服务,包括办理大学毕业生的接收事宜(含户口调入广州);  
    3、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  
    4、 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  
    5、 办理派出人员的录用、退工、合同鉴证等事宜;  
    6、 为派出人员发放工资和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 代为派出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并办理赔付手续;  
    8、 按有关规定办理派出人员的出国政审、申办证照以及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9、 协助办理派出人员解聘、辞退后的推介和再就业事宜;  
    10、 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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