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11年,工作单位不给签合同,也未能同工同酬,现在又要考试来择优录取,不然不给签合同,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18-11-02 08:4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包括:男女同工同酬;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在管制中的犯罪分子的同工同酬。
  • 劳动报酬。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是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回报。因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要符合我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因此,同工同酬是包括奖金的。同工同酬,主要针对劳务派遣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工待遇的有差别,甚至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只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享受员工福利是可以的,但试用期工资低于相同岗位工资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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