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朋友10万元,有一笔贷款,但没有写还款日期,2011年贷款,现在我用钱怎么回收?

2020-08-01 11:2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2、《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即是说,该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应当自要求偿还借款时起算。合理期限不能超过1年
  • 追债的有效方式,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即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其次,应该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尽快提起诉讼,避免过了诉讼期间,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 持双方所签借款凭证,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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