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没有和孩子妈妈结婚,孩子一直在我这儿,八年没见过孩子了。 我可以想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2020-08-01 20:3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子女18周岁,成年以后一般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特殊情况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可以继续支付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非婚生子女依然要支付抚养费。《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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