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来自贵州。我能在浙江离婚吗?

离婚
2020-08-02 07:4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经办理过离婚手续的,就只能是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予以分割。即,能够证明是一方合法收入的,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均等分割。
      当然,如果另一方在取得该财产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可根据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亦应依据上述原则处理。
  • 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的 ,但是需要被告在浙江有暂住证或者是浙江人
  • 如果对方在浙江办理了暂住证,且满一年的话,是可以在浙江起诉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