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丈夫把我的财产交给了他的儿子,现在我要收回我的财产,我的丈夫要离婚,法院会和我们离婚吗?

离婚
2020-08-02 13:1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离婚时任意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是没有分割财产的权利,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