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毕业生。签订合同后,我在八月份辞去了工作。我还需要付违约费吗?

2020-08-02 14:48:32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除了违反竞业限制、服务期和保密协议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所以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之内辞职的,不需要缴纳违约金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 您好,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按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处理
  • 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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