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描述您要咨询的问题……在工地受伤了是私了的,当时说新农合报销给我可现在报不了,我能告他吗

2018-11-02 18: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申请工伤认定。提交文件: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劳动能力鉴定。提交文件: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 您好!在工地上受伤,如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一)若单位与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还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当时受伤是否有报警的记录。
    (二)《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认定工伤范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视同工伤范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八条(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所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社保和农村医疗保险只能买一种的,所有医疗报销就只能凭发票报销一次。
    1、《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基本医疗保险中三个险种是不能重复参加和享受待遇的。
    2、有的地方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分别由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管理,造成信息不互通,医保经办机构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无法判断办理人员所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
    如果参保人员在当地同时参加了两个以上的医疗保险险种,在享受待遇上应该是就高不就低,且不能同时享受两个险种的医保待遇。也就是说已报了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比较高)的,如果还参加了新农合(待遇比较低)的,新农合就不能再报销了。
    3、对于已经参加有两个以上险种的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保留基本医疗保险中其中一个险种就可以了,对于重复参加的医保险种可到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医保险种中止手续,把重复参加的保险停掉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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