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在西藏工地上班把脚摔粉碎性骨折了 现在回老家手术应该怎样才能要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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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遇见这种情况,先建议您去做个工伤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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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地上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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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因此,您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由于您和单位之间没有劳动
合同,在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
证据证明您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
劳动关系,由于单位没有为您缴纳保险,对于认定为工伤后的赔偿全部由单位支付,包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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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