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时没有在租房合同上签字,现在房东不住怎么办,房租和押金不多怎么办?

2020-08-05 08:1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3、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 出租人违约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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