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就土地征收补偿的国家标准与您商量一下。

2020-08-05 10:39: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那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 征收土地,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收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你好,具体因为什么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