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上班期间手背被超声波热溶机器烫伤了,没有伤到骨头,之后被送到厂里的定点医院,现在在在医院住院,医药费什么的,还有生活费厂里都给出,现在马上就做手术了,要植皮,有可能会留下很大的疤痕,我想让厂里给赔偿点钱去做个整形手术,毕竟我年龄还小,那个疤痕一直留在那里也不好看,这个费用他们会不会给出?如果厂里不报工伤的话我的病例什么也拿不到了,我自己又不能去做工伤认定,这个事情他们该不该负责?

工伤索赔
2018-11-03 13:5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三、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鉴定。
    停工留薪期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相关法律依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 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 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必须认定为工伤,才能申请做工伤的伤残鉴定。无须认定为工伤就可以评残的,一个是在无照企业受到事故伤害,还有一个是未满16周岁(童工)。要想得到工伤赔偿,必须先认定为工伤。
    程序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司法鉴定也可以索赔,但是同样的伤,按人身损害标准鉴定的等级一般要低于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的等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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