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周六参加公司举行的工会活动,导致脚步跖骨多处骨折。活动是公司要求必须参加的,这种是否算工伤?现在过去两个月了,在康复中,如果个人去做工伤认定,是否需要公司或者要目击者出具证明或其他材料?因为当时都是公司员工在,如果有纠纷的话,同事会不方便给我做证明。我现手头上有当时要单位写的一个证明,证明我是工会活动受伤医疗费个人部分公司承担费用的证明书,有两个同事签字,没有写他们身份证号,没有按他们的手印,有单位的盖章。这种是否可以作为工伤鉴定的证明?我还保留了当时公司活动的图片,和群里发的通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