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丈夫不经我同意送他儿子是不是违法的?我该怎么办?我们还没离婚,孩子不想要我,想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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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国人离婚需满足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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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双方均不想要子女抚养权,不仅有背社会主义道德,更为我国法律所不许。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法院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判决子女由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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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