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上班两个月  签有合同  但为成为正式员工   吃住在厂里   晚上睡觉意外死亡  厂里是否有责任 ?  有责任应该怎么赔付?

2018-11-03 18:0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在正常的工作时间而是其他个人时间意外死亡的,属于非因工死亡,在劳动保险上,非因工死亡通常和因病死亡一个待遇。一般由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救济金)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构成,丧葬费一般为3——4个月当地平均工资,抚恤金一般为10个月以下本人工资。
    目前全国各地非因工死亡待遇没有统一的规定,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劳动者死亡,劳动合同终止。不必视为“期满”终止。
    劳动者死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