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脸部因工作受伤 以后可能会留下疤痕(疤痕长度2cm) 目前公司已出了医药费用补贴 请问还该不该继续向公司要求赔偿其他费用? (如精神损失费之类的)

2018-11-03 18:48: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公司给你们入工伤险了,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入保险,则有公司承担医疗费。同样,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入保险,则又公司承担。
    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

  • 1、申请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确定赔偿
    根据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可以依法工伤待遇: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发生工伤后,伤者应当到医院进行治疗,并且在伤势得到治疗后进行相应的工伤索赔手续。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过能够完成相关手续,就可以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得到相应的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等等,在这些范围内,伤者可以依法向单位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