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六个月由于婆媳之间不太好,造成婚姻破裂。我想离婚,房屋车都丈夫结婚前买的他一个人姓名,我可以分到哪些?

离婚
2020-08-06 01:3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 车如果婚前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作为离婚财产分割。婚后购买的话,登记在一方名下话,看一方是否能够拿出证据用婚前财产购买,如果没有证据那么该车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