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曾两次因盗窃而被监禁,现在被盗价值300元的货物被抓,要被审判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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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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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被抓的,犯罪嫌疑人应及时自首、配合调查、积极赔偿并寻求被害人的谅解,寻求律师帮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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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盗窃罪被抓的,可以委托律师提供帮助,如实供述,尽量返赃,如果知道其他共犯的犯罪的线索和犯罪人隐藏地点,如实告知公安机关或者帮助公安机关抓捕争取立功,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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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