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村里铺设水泥路需要石仔,在镇里和村里领导多方协调,原已经被封石场由村里承包给李**重新炸石头(期限3个月)破碎石仔,以每吨60元卖给公路承包商.李老板没有给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员工没有爆破证,老板叫员工装炸药,在装的过程中,炸药自爆,员工被炸成重伤,谁应该付对此事故负责任?负哪些责任?现在李老板逃了,医疗费中断,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18-11-04 01: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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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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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构成工伤,企业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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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不管是正是职工,还是雇工,都应该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出现工伤的,给员工提供工伤待遇。
你可以拿工伤保险给老板看,跟他协商,把医疗费用单据带上。
他没给你办工伤保险的话,责任肯定在他。不愿意跟你协商的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工伤后导致劳动能立问题,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当然你要带很多材料,所有要准备好时间。
有了工伤认定后,再跟老板协商,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一般会判你老板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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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