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一个女儿四岁了却没有户口。 她母亲没有户口。 想给孩子户口怎么办?

2020-08-06 12:52: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同时,《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如果一方不履行关于孩子的抚养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利进行起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没有户口可以申请上户口,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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