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公司是否有权在六个月后扣除一部分工资作为竞争性薪酬支付,还是在离职后拒绝支付?
-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单位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扣工资。
-
无故扣工资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所以大多数公司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