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人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保洁员,该房地产公司属于A集团,因房地产项目已快结束,所以A集团下的另一装修公司负责前来装修该房地产公司的办公楼,负责装修的一个人员就在该房地产公司工程部里办公,6月2号我家人上班时,该装修人员带我家人去快装修好的办公楼里收拾纸板等装修垃圾,我家人随即跟在他们后面去了工地上,进入楼道的脚手架上搭的是三块大概十几厘米宽的木板,下面是两三米深的坑,木板的两头下面是悬空的,我家人在快走下木板时,踩在木头末端上,因为下面是悬空的,后面的木板就像跷跷板一样翘起来了,我家人就摔下去了,幸亏抓住了脚手架的铁管子,才没有摔倒坑底去, 后来该人员把我家里人拉上来,因为刚摔,腰部还不是很疼,我家人也没有想到去医院,就想着回家躺躺休息休息,哪知道后来腰部越来越疼,晚上就去医院看了。该房地产公司不承认属于工伤,说我家人是为了拿那些纸板卖钱,才去工地上的,这属于她的私人牟利行为,是在工作时间干自己的私活,与公司无关,还说不是他们房地产公司部门领导让我家人去工地的,带我家人去工地的人员不属于他们公司,说我家人自己去工地没有做好戴安全帽等安全措施,去工地收纸板又不属于我家人的工作范围。我想咨询下这算是工伤吗?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供证人证明,如果证人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不肯站出来证明,我们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2018-11-04 09:1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1]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工伤赔偿的种类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若因工致残,还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若因工死亡,还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 下班回家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看是否满足3个条件:
    1、是在上下班途中,现在虽然不要求必经路线、合理时间,但是至少不能存在绕路、去干别的事情后回家的情况;
    2、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受伤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3、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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