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结婚后,我父母出资买了套房。 名字是我自己。 请告诉我这个赠与协定应该怎么写,和丈夫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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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
离婚时房产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给自己的子女的,那就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用进行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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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分割需要分情况考虑:
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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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两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双方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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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