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死者62岁在保洁公司上班、下班回家路上横穿马路被货车撞倒、送往医院没抢救过来已去世,交警责任划分出来司机一半责任、死者一半责任,公司买了商业保险、这种情况公司还应该负什么责任、负多少责任?谢谢!

2018-11-04 10:1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

  • 1、企业给员工买商业保险,该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商业保险在汇算清缴期间,是不能税前扣除的,需全额调增;
    2、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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