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离婚抚养权归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
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