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什么事要商量。 我是原告。 被告借给我钱,起诉我乙胜诉。 出售房地产时,我发现我的房子被法院检查了。 这件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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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查封属于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
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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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被起诉的,债务人应积极应诉,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同时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还款,要求债权人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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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的房子有价值并且可以执行的话,那么可以被拍卖执行的,建议是积极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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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