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朋友在工作过程中,误伤右手食指根部,致其骨折,请问,这可以评几级工伤?若赔偿,应该是多少?谢谢

工伤索赔
2018-11-04 12:3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 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 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 流程: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首先进行工伤认定,一个月内单位申请,超出一个月一个人名义申请。时限为一年。
    认定下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骨折会鉴定九到十级上次那,出了鉴定结果后找单位进行赔付。
    如果单位不进行相关赔付的话可以先去申请劳动仲裁。
    如上述还不能解决赔付问题,单位仍然拒不支付赔偿金的话就去法院起诉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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