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区别在哪?我已工作三年是去年续签的两年合同,到现在刚满一年可以辞职吗?在单位里和正式工干一样的活,只有劳保福利一样其他的工资待遇差别很大,这是应该的吗?

2018-11-04 13:2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假如你与甲公司签有劳务派遣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个乙公司参加劳务,享受乙公司的报酬
    社会保险
    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成为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因此,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到劳务公司再就业后,劳务公司必须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低于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
    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冬季停工期间,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劳动者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者合同,而且工作15年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让劳动者与另外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求单位以原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正式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身职工,一直做到退休,福利也要好一些。合同工:按一定年限签合同,工资比正式工少,到时合同到期叫你走你就得走。严格来说现在应该都是合同工,因为劳动法规定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达到一定标准才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不过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仍有这种区分。具体来说,正式工企业总觉得是自己人,可以培养,劳动合同期限比较长,在升职培训等方面也有照顾,档案也有企业统一管理,企业遇到关停并转等情况以后也会优先照顾这些人。
    一般合同工一年一签,且档案多放于人才,有点类似于当年的临时工,企业保障性不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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