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有精神病,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十个月大,请问我离婚我只要女儿不想儿子就可以?

离婚
2020-08-07 19: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你好,因为你们有两个孩子,一般来说离婚后是判决男女双方一人一个。
  • 你好,你可以起诉离婚,两个孩子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