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农业粮库下岗职工,因车祸造成九级伤残,索赔时误工费怎么算?

2018-11-04 18: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1]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
    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车祸索赔需要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肇事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身份资料及保险资料(向交警部门调取,若无法获得可委托律师调取);
      
    2.如果是交通事故,提供事故认定书或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3.门诊病历本;医院住院病历(向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要求复印并加盖公章),包括住院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肇事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身份资料及保险资料(向交警部门调取,若无法获得可委托律师调取);
      
    4.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如轮椅等)发票;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5.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6.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7.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交税凭证;居住证明;
      
    8.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年龄超过60周岁)的户口本、父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需要抚养的证明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
      
    9.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