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在x厂学徒工,時间一个多月,不愿做离职,招标方跟我说实习期已过没,我说实习期多长时间,招标方又不用说,我该怎么做

2020-08-07 22:4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期不合格不可以延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除非双方都同意,试用期可以延长:
    试用期可以延长,但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行。
    试用期条款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它本身就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产物,因此,试用期过后,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没有单方决定延长试用期的权利,只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试用期内未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单位若再以未通过考评为由要求延长试用期,或行使试用期中的任意解除合同权便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何时终止试用期,是求职者维权的关键所在。
  • 有权要求获得
  • 按劳动法方的规定每个月应出勤
    22.5天,实际出勤就按考勤的天数填。但是最终还是以实际上班的天数计算薪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