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来自江苏,他来自安徽,我们来自安徽,我们来自安徽,请告诉我我们能否在江苏离婚。

离婚
2020-08-08 05:1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需要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夫妻能否视不同情况而定,如果是双方自愿,可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是起诉离婚,是否判决需看双方是否感情破裂无法调解。
  • 结婚离婚是个人选择,一般不会阻止离婚。只要协商好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协议离婚挺容易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当要注意有一些情况是不能提起离婚的:在职军人配偶提出离婚的,需要军人的同意,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