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12月,我在小腿上工作时被一根管子打断,导致右胫骨骨折,单位向我报告,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去申报,现在晚上?

2020-08-08 14:0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的时效是自员工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30日内,如超出这个时效,用人单位就无法申报工伤,工伤职工个人可以在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1年内自行申报工伤。所以申报工伤并不存在所谓的60个工作日之说。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你好,去认定工伤,再鉴定伤残,后续才有赔偿问题。
  •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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